专业名称:治安学
治安学专业(四年制本科)
培养目标:本专业培养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、严格的组织纪律观念、良好的职业道德,有为维护国家安全、社会安定而献身的精神,熟悉我国公安工作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治安管理法律、法规,系统掌握治安学专业的基本理论、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,能在公安、边防、国家安全等部门从事治安管理、出入境管理、道路交通管理、安全保卫、预防和控制犯罪以及治安学教学、科研等方面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。
培养要求: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治安学、行政管理学、安全防范技术、侦查学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,接受公安行政执法和犯罪预防等方面的基本训练,具有管理社会治安,预防处置治安案件、治安事件与治安灾害事故,指导和监督企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基本能力。
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:
1、掌握治安学、行政法学、行政管理学、安全防范技术学、侦查学等方面的基本理论、基本知识;
2、掌握治安管理方法和安全防范技术;
3、具有管理大、中城市社会治安、处理各种治安问题的初步能力;
4、熟悉党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及社会治安工作的方针、政策和法规;
5、了解治安学的理论前沿及其研究的发展动态;
6、掌握通讯、驾驶、射击、自卫擒敌等警体技能,身体素质达到规定标准;
7、掌握公安研究的基本方法,具有一定的教学、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。
培养对象:四年制本科学生,符合条件者授予法学学士学位。
师资情况:本专业教师15名,其中副教授7名。
主要课程:公安学基础理论、犯罪学、公安管理学、侦查学总论、刑法、刑事诉讼法、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、自卫擒敌、射击、治安学、治安管理学、户政学、安全防范技术、道路交通管理学等。
收费标准:每学年每生收取学费3000元。 学生住宿条件:学生住宿一律实行公寓化管理,每4人或6人1室,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年1100元或700元。
学生继续深造方向:学生在学期间可选择相近的法学、侦查学、行政管理等专业辅修,并可招考法学、管理学等学科专业的研究生。
学生就业情况:该专业毕业生近几年面向中央和全国20多个省(市、区)的国家机关、企事业单位、部队就业,一次性就