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业务培养目标
本专业培养掌握美术学的基本理论、基本知识与基本技能,能够在高等和中等学校进行美术教学和教学研究的教师、教学研究人员及其他教育工作者。
二、业务培养要求
要求学生主要学习美术学基本理论,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,受到美术创作的基本训练和教育理论与实践的基本训练,形成良好的美术教师素质与美术教学和教学研究的基本能力。
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:
1.掌握美术专业的基本理论、基本知识、基本技能和美术教育学的基本理论、基本知识;
2.获得从事中、高等学校美术教育的能力、美术教育管理能力和美术教育学科的科学研究能力;
3.获得美术创作的能力和美术科学研究的能力;
4.获得美术鉴赏和评论的能力;
5.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开展美术教学的能力;
6.掌握资料查询、文献检索及运用现代信息技术,获得相关信息的基本方法,具备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。
三、主干学科:艺术学、教育学。
四、主要课程
1.核心课程:素描、色彩、中国画、油画、艺术概论、中国美术史、美术教学论。
2.必修课程:透视学、解剖学、外国美术史、敦煌艺术概论。
五、学制与学分要求
四年制本科。学生至少应修满160学分,其中课堂教学134学分,实践环节26学分。课堂教学中普通(公共)教育类必修课程36.5学分,教育理论与技能类课程9学分,专业核心课与专业必修课55.5学分,专业方向分流系列限选课7学分,综合教育类课程8学分,专业任选课18学分(选修范围为本专业任选课程、综合教育类课程、副辅修课程、跨专业课程)。
六、授予学位:文学学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