专业名称:统计学
一、业务培养目标
本专业培养具有良好的数学与经济学素养,掌握统计学的基本理论和方法,能熟练地运用计算机分析数据,能在企业、事业单位和经济、管理部门从事统计调查、统计信息管理、数量分析等开发、应用和管理工作,或在科研、教育部门从事研究和教学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。
二、业务培养要求
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统计学的基本理论和方法,打好数学基础,具有较好的科学素养,受到理论研究、应用技能和使用计算机的基本训练,具有数据处理和统计分析的基本能力。
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:
1. 具有扎实的数学基础,受到比较严格的科学思维训练;
2. 掌握统计学的基本理论、基本知识、基本方法和计算机操作技能;具有采集数据、设计调查问卷和处理调查数据的基本能力;
3. 了解与社会经济统计、医药卫生统计、生物统计或工业统计等有关的自然科学、社会科学、工程技术某一领域的基本知识,具有应用统计学理论分析、解决该领域实际问题的初步能力;
4. 了解统计学理论与方法的发展动态及其应用前景;
5. 具有扎实的经济学基础,熟悉国家经济发展的方针、政策和统计法律、法规,具有利用信息资料进行综合分析和管理的能力;
6. 掌握资料查询、文献检索及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获取相关信息的基本方法;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。
三、主干学科:经济学、数学、统计学、管理学。
四、主要课程
1. 核心课程:政治经济学、微积分、统计学原理、企业统计学、国民经济核算。
2. 必修课程: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学、微观经济学、宏观经济学、经济法学、线性代数、概率论与数理统计、计量经济学、会计学、多元统计分析、统计预测与决策、市场调查与分析。
五、学制与学分要求
四年制本科。学生至少应修满151学分,其中课堂教学137学分,实践环节14学分。课堂教学中普通(公共)教育类必修课程35学分,专业核心课与专业必修课67学分,专业方向分流系列限选课13学分,任选课22学分(选修范围为本专业任选课程、综合教育类课程、副辅修课程、跨专业课程)。
六、授予学位:经济学学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