专业名称:舞蹈学
一、业务培养目标
本专业培养具有良好舞蹈素质的,掌握舞蹈艺术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,能在各类中等学校、高等院校、专业文艺团体及部队、企业从事舞蹈教学和舞蹈创作与编导的高级专门人才。
二、业务培养要求
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基本知识,熟悉我国的文艺方针和政策;系统地掌握舞蹈历史文化知识和舞蹈基本理论,了解相关学科的知识,有较强的审美能力和创造性思维,有从事本专业教学和基本的科研能力,掌握分析和研究舞蹈作品的方法,具有较强的理论写作能力。
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:
1、掌握舞蹈学科的基本理论、基本知识;
2、掌握主要舞种的分析方法和一般技术;
3、具有舞蹈写作、评论的基本能力以及表演的基本能力;
4、了解党和国家的各项文艺方针、政策和法规;
5、了解舞蹈理论前沿、应用前景和发展动态;
6、掌握舞蹈文献检索、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,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。
三、主干学科:艺术学、教育学。
四、主要课程
1.核心课程:舞蹈写作、舞蹈编导、舞蹈艺术作品分析、中国舞蹈史、世界芭蕾史、中外舞蹈思想、中国民族民间舞蹈。
2.必修课程:芭蕾基础、欧美现代舞蹈史、舞蹈解剖学、舞蹈形态学、中国舞蹈意向论、敦煌舞蹈文化、中国民间舞蹈文化、素质技巧训练、化妆理论与技巧、艺术概论、音乐作品赏析、美术作品赏析。
五、学制与学分要求
四年制本科。学生至少应修满156学分,其中课堂教学138学分,实践环节18学分。课堂教学中普通(公共)教育类必修课程36.5学分,专业核心课与专业必修课66.5学分,专业方向分流系列限选课13学分,专业任选课22学分(选修范围为本专业任选课程、综合教育类课程、副辅修课程、跨专业课程)。
六、授予学位:文学学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