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培养目标|本专业培养适应国家城乡建设发展需要,具备必要的外语基础和计算机应用能力,掌握城乡规划设计基础理论与应用实践能力,熟悉城乡规划相关法规,受到注册规划师的基本训练,富有社会责任感、团队精神和创新思维,具有可持续发展和文化传承理念的应用型高级技术专门人才。
|就业方向|学生毕业后,可面向建筑与规划设计单位、房地产开发企业、城乡建设与城乡规划政府管理部门等,从事建筑与城乡规划设计、项目咨询与开发、城乡规划相关的教育、科研与管理等工作。
|主要课程|工程制图与透视、建筑设计基础、场地设计、城乡规划原理、中外城市建设史、城市总体规划设计、镇总体规划设计、新农村规划设计、居住区规划设计、控制性详细规划设计、城市设计、景观与环境设计、计算机辅助设计、BIM设计、建筑构造、建筑结构与选型、城市社会学、城市地理学、城市经济学、城乡规划相关法律法规、城市道路与交通、城市工程系统规划、城市开发与管理等。
|授予学位|按照国家学位条例规定,凡取得毕业资格并符合授予学位的毕业生,授予工学学士学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