培养目标:本专业培养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,具有良好综合素质,德、智、体、美等方面全面发展,专业基础扎实、设计创作能力强、具有创新意识和实践工作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。掌握建筑学基本概念,掌握建筑设计原理、基本技能和设计方法,具备从事建筑设计工作和注册建筑师的能力;理解建筑与城市、建筑与环境的关系,掌握城市与环境设计的基本原理;了解与建筑学相关的其它学科知识、现行的建筑法规、技术规范和工程建设的程序,初步具备多工种协调的能力;熟悉中外建筑的发展历史、国内外主要建筑流派的基本理论和历史成因,理解建筑与文化的关系,具备一定前瞻知识,能用理论指导实践。强调建筑与环境、建筑与城市、室内设计与建筑设计、建筑与技术等的结合。
主干课程:建筑设计基础、建筑设计、建筑力学、建筑历史、建筑结构和建筑构造、建筑物理和建筑材料等。
学制学位:学制五年,毕业合格者授予工学学士学位。